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、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和教育局四条禁令,在新的形势下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的工作作风,树立我们教师的新形象,做到教育教学工作使家长满意,使社会满意,现制定文渊小学教职工工作禁令。
严禁擅离工作岗位,工作敷衍,造成教学事故。
严禁讥讽、歧视、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严禁工作时间利用各种形式炒股、利用电脑玩游戏、聊天或观看与教学无关的影视片。
严禁工作期间串岗聊天、搬弄是非等有损学校声誉或教师形象的行为。
严禁违规带生、搞有偿家教;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。
严禁参与黄、赌、毒及封建迷信活动,散布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师德行风建设相背离的言论。
文渊小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