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总原则是:
1.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,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
2.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要求:普及普通话,规范使用汉字
3.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大重点行业及其作用:党政机关一一龙头作用;教育系统一基础作用;宣传媒体一榜样作用;公共服务行业ー一窗口作用
4.联合国的六种工作语言是:汉语、英语、俄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、阿拉伯语。
5.什么是不规范字?
已简化的繁体字;已淘汰的异体字;已废止的旧字形字;已停止使用的“二筒字”;自造简体字错别字
6.对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的要求:
现行《城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评估指导标淮(试行)》规定:手书字提倡写规范字。手书的招牌凡使用了繁体字的,必须在明显的位置上再配放规范字的标牌,已经改为规范字的不得恢复使用繁体字。
7.在哪种情況下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?
文物古迹;姓氏中的异体字;书法、箓刻等艺术作品;题词和招中的手书字
出版、教学、研究中需要使用的;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。
国家推行规范汉字,并不是要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、异体字,也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,而是把繁体字、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
8.对名称、招牌用字的要求:
名称、招牌中汉语拼音外、文不得单独使用,与汉字并用时,要将汉字置于主要位置:印用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況:美术字、变形字不得增减笔画、改换部件或产生岐义
9.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摘录
1)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
2)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,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
3)爱国旗,唱国歌,说普通话
4)四海同音,万众一心
5)普通话:神州音,华夏情
6)积极普及普通话,齐心协力奔小康
7)树立语言规范意识,提高民族文化素质
8)我是中国娃,爱说普通话
9)普通话:情感的细带,沟通的桥梁
10)说普通话,迎四方宾客;用文明语,送一片真情
11)说好普通话,方便你我他
12)普通话--让生活更精彩,让社会更温馨
13)普通话同青春携手,文明语和时尚并肩
14)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,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
15)心相印,语相通,共奔小康乐融融
16)实现顺畅交流,构建和诸社会
17)普通话,使你我靠得更近
18)说好普通话,朋友遍天下
19)面向现代化,推广普通话